太強烈的紫外線 (290nm-380nm)、可見光 (380nm-780nm) 及紅外線 (780nm-1400nm) 皆會對眼睛構成傷害。紫外線會縮短眼球外部組織的壽命及導致白內障;可見光會破壞眼內的感光細胞,減低甚至完全摧毀它們的感光能力;紅外線則會灼傷眼球內的組織,嚴重的話更會形成細小的盲區。
太陽即使看來昏暗,可能只代表大部分的可見光被濾掉,紫外線及紅外線仍可能傷害我們的眼晴。由於視網膜內沒有痛敏神經,眼睛被灼傷時並不會感到即時的痛楚或不適,而視覺毛病亦可能會在數小時後才出現,結果眼睛便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!
一塊安全的太陽濾鏡至少應將99.9997%的可見光及絕大部分的紅外線和紫外線濾掉。